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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享受扩产扩能技术改造补助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我要享受扩产扩能技术改造补助
实施主体 蓝山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兑现层级 省级/直属,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2020年5月15日(备注:必须于5月12日前提交申报材料至市工信局)
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兑现成果形式 补贴发放
政策类别 财政奖补
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46—2226159、0746—2226167 (蓝山县政务服务中心)、0746-2213325(蓝山县科工局)
监督电话 12345(县长热线)、0746—2217450(优化经济环境办公室)、0746—2226151(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监督考核股)
事项名称 我要享受扩产扩能技术改造补助 实施主体 蓝山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兑现层级 省级/直属,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2020年5月15日(备注:必须于5月12日前提交申报材料至市工信局)
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兑现成果形式 补贴发放
政策类别 财政奖补 收费依据 暂不收费
办理地点 蓝山县政务中心“一件事一次办”复工复产政策兑现专窗 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46—2226159、0746—2226167 (蓝山县政务服务中心)、0746-2213325(蓝山县科工局) 监督电话 12345(县长热线)、0746—2217450(优化经济环境办公室)、0746—2226151(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监督考核股)
政策依据
对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实施技改、扩大产能的,由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按比例给予补助。(湘政发〔2020〕3号) 支持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抓紧开展扩产扩能技术改造,对符合条件的,由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按设备投资额的50%给予补助。(湘疫防物资办〔2020〕6号)
申报条件
在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2020年1月23日-2020年3月10日)承担国家工信部或省工信厅防疫物资调拨任务,国家工信部或省工信厅工作组进驻指挥组织防疫物资生产或分派生产、配送任务的企业。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份数 提交方式 是否要电子材料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材料范本 填报须知
专项补助汇总表复印件 1份网上现场都可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专项补助申请报告原件 1份网上现场都可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申报流程
申请人向蓝山县政务中心一件事一次办复工复产政策兑现专窗提交申请——事项相关部门协同办理——根据申请人选择,可以通过窗口领取或EMS邮寄办理结果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