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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申请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
实施主体 湘西州生态环境局
兑现层级 市级/隶属
政策期限 暂无
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现场窗口办理
兑现成果形式 反馈审查结果。
政策类别 市场监管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43-8312345(州政务服务中心)、各有关责任单位办公室
监督电话 0743-12345(州政府服务热线)、0743-8569189(州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0743-8222165(州行政审批服务局)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 实施主体 湘西州生态环境局
兑现层级 市级/隶属 政策期限 暂无
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现场窗口办理
兑现成果形式 反馈审查结果。
政策类别 市场监管 收费依据 此项不收费
办理地点 地点:州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州生态环境局窗口。 地址:湘西经济开发区吉凤街道办事处武陵山大道21号(乘1路公交车到州行政中心站下)。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43-8312345(州政务服务中心)、各有关责任单位办公室 监督电话 0743-12345(州政府服务热线)、0743-8569189(州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0743-8222165(州行政审批服务局)
政策依据
杜绝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对复工复产企业实施“告知承诺”式环保执法,及时提醒其履行环保主题责任并承诺遵法守规。对已安装远程监控等非现场检查方式的,减少检查频次,做到无事不扰。将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粮油蔬菜、畜禽饲料等生产生活物资,以及医疗废弃物处理收运等纳入应急物流运输保障范围,落实绿色通道政策,做到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通行。自2021年9月14日起,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本级组织的环保专项行动、专项检查涉及的执法正面清单内企业,采取物联网监控、生态环境管理数据、自行监测、能源管理数据等非现场检查方式开展检查,减少对守法企业的打扰
申报条件
1、满足《湖南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第十条“被评为湖南省环保诚信单位的企业、与民生保障和疫情防控等密切相关的企业及污染物排放量小、环境风险低、吸纳就业能力强等符合排位许可证管理要求的微小企业”规定; 2、满足《湖南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重点排污单位; 3、满足《湖南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非重点排污单位。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份数 提交方式 是否要电子材料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材料范本 填报须知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1份网上现场都可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份网上现场都可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纳入执法正面清单申请表》原件 1份网上现场都可提交查看详情 政府部门核发 查看详情
《告知承诺书》原件 1份网上现场都可提交查看详情 政府部门核发 查看详情
环评手续及验收资料复印件复印件 1份网上现场都可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申报流程
1、州内符合《湖南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的企业,可提出申请; 2、“优惠”窗口受理申请资料并进行初审; 3、州生态环境局核准、审批; 4、“优惠”窗口向申请人反馈审批结果; 6、纳入执法正面清单企业签订告知承诺书。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