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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申请缓缴企业所得税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缓缴企业所得税
实施主体 国家税务总局湘潭市雨湖区税务局
兑现层级 省级/直属,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2020年12月31日
办理方式 1、通过湖南省电子税务局申报 2、办税服务厅申报(在预缴申报时,小型微利企业通过填写预缴纳税申报表相关行次,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
兑现成果形式 延期缴纳税款
政策类别 税费优惠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31-58208016
监督电话 0731-58222366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缓缴企业所得税 实施主体 国家税务总局湘潭市雨湖区税务局
兑现层级 省级/直属,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2020年12月31日
办理方式 1、通过湖南省电子税务局申报 2、办税服务厅申报(在预缴申报时,小型微利企业通过填写预缴纳税申报表相关行次,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
兑现成果形式 延期缴纳税款
政策类别 税费优惠 收费依据 此项不收费
办理地点 雨湖区政务服务中心、雨湖区税务大厅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31-58208016 监督电话 0731-58222366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
申报条件
享受延缓缴纳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份数 提交方式 是否要电子材料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材料范本 填报须知
申报流程
正常企业所得税申报流程。
办理时间
1、网上申报:全天 2、窗口申报: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