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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申请缓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缓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实施主体 昭山示范区组织人社局
兑现层级 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2020年2月1日 -- 2020年6月30日
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湘潭昭山示范区政务服务中心复工复产政策兑现专窗
兑现成果形式 审批通过,享受养老保险费延缓6个月缴纳
政策类别 就业用工
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31-55852391
监督电话 0731-55852085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缓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实施主体 昭山示范区组织人社局
兑现层级 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2020年2月1日 -- 2020年6月30日
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湘潭昭山示范区政务服务中心复工复产政策兑现专窗
兑现成果形式 审批通过,享受养老保险费延缓6个月缴纳
政策类别 就业用工 收费依据 暂不收费
办理地点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昭山镇金南路1号昭山示范区政务服务中心1号窗口 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31-55852391 监督电话 0731-55852085
政策依据
受疫情影响,申请缓缴前连续3个月逐步延长的企业,可申请缓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留纳金。已停保的企业或完全停产的企业,不再办理社会保险费缓缴手续。(湘人社规〔2020〕3号)
申报条件
受疫情影响,申请缓缴前连续3个月累计亏损的企业,可申请缓缴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份数 提交方式 是否要电子材料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材料范本 填报须知
单位申请报告原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其他 查看详情
单位基本情况原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其他 查看详情
申请缓缴前三个月的累计亏损月份财务账表原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缓缴协议》原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其他 查看详情
《受疫情影响的困难企业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申报审批表》原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其他 查看详情
申报流程
1、复工复产政策兑现专窗预审;2、湘潭市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局征缴科受理审核;3、上报人社局审批;4、市人社局报省人社厅备案;5、省社保中心做缓交标识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15—12:15,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