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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实施主体 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兑现层级 省级/直属,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线上办理:“人社通”软件企业端申报
兑现成果形式 审核通过,经公示无异议后享受稳岗返还
政策类别 就业用工
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31-52865063
监督电话 0731-52865065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实施主体 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兑现层级 省级/直属,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线上办理:“人社通”软件企业端申报
兑现成果形式 审核通过,经公示无异议后享受稳岗返还
政策类别 就业用工 收费依据 暂不收费
办理地点 韶山市厦门大道韶山市民之家D区“六稳”“六保”政策兑现专窗 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31-52865063 监督电话 0731-52865065
政策依据
对符合条件的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其中深度贫困地区返还60%)。(湘政发〔2020〕3号) 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标准最高可提至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受理截止期限为2020年12月31日。(湘政办发〔2020〕20号)
申报条件
1.2019 年1月前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12 个月以上的企业; 2.企业裁员率低于2019年全国城镇调查登记失业率控制目标(5.5%);参保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低于20%; 3.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 4.存在历史欠费的企业可在补缴 2019 年及以前年度欠缴的失业保险费后,申请企业稳岗返还; 5.非严重失信企业。
申报流程
1.参保单位通过“人社通”软件进行申请,按要求上传所需资料电子附件 ; 2.市人社局初审后汇总报有关领导审批; 3.公示无异议后予以拨付。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