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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申请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征企业所得税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征企业所得税
实施主体 国家税务总局湘潭市税务局
兑现层级 省级/直属,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长期
办理方式 1、通过湖南省电子税务局申报https://etax.hunan.chinatax.gov.cn/wsbs 2、办税服务厅申报
兑现成果形式 减征企业所得税
政策类别 税费优惠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31-12366、0731-55512366
监督电话 0731-55512366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征企业所得税 实施主体 国家税务总局湘潭市税务局
兑现层级 省级/直属,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长期
办理方式 1、通过湖南省电子税务局申报https://etax.hunan.chinatax.gov.cn/wsbs 2、办税服务厅申报
兑现成果形式 减征企业所得税
政策类别 税费优惠 收费依据
办理地点 湘潭市岳塘区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三楼综合审批区窗口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31-12366、0731-55512366 监督电话 0731-55512366
政策依据
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 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 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8〕44号)。
申报条件
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法人企业; 2、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详见附件)中的一种或多种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采用先进技术或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企业职工总数的50%以上; 4、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 5、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不低于企业当年总收入的35%。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份数 提交方式 是否要电子材料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材料范本 填报须知
申报流程
正常企业所得税申报流程
办理时间
1、网上申报:全天 2、窗口申报:法定工作日,各地办税大厅办公时间可登陆湖南省税务局网站,通过【纳税服务】-【办税地图】路径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