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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申请工会经费返还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工会经费返还
实施主体 国家税务总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
兑现层级 市级/隶属
政策期限 暂无
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现场窗口办理
兑现成果形式 反馈审查意见、资金拨付。
政策类别 税费优惠
办理时限 6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43-8312345(州政务服务中心)、各有关责任单位办公室
监督电话 0743-12345(州政府服务热线)、0743-8569189(州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0743-8222165(州行政审批服务局)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工会经费返还 实施主体 国家税务总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
兑现层级 市级/隶属 政策期限 暂无
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现场窗口办理
兑现成果形式 反馈审查意见、资金拨付。
政策类别 税费优惠 收费依据 不收费
办理地点 地点:州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4号“优惠政策兑现”窗口。 地址:湘西经济开发区吉凤街道办事处武陵山大道21号(乘1路公交车到州行政中心站下)。 办理时限 6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43-8312345(州政务服务中心)、各有关责任单位办公室 监督电话 0743-12345(州政府服务热线)、0743-8569189(州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0743-8222165(州行政审批服务局)
政策依据
1、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在国家税务总局湘西州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和国家税务总局湖南湘西经济开区税务局交纳工会经费的小微企业; 2、按《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落实中央有关疫情防控税费政策 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的通知》及上级工会相关要求,州总工会返还小微企业工会的工会经费为每半年一次,即7月受理1至6月所交工会经费返还申请,12月受理7至12月所交工会经费返还申请。
申报条件
1、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在国家税务总局湘西州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和国家税务总局湖南湘西经济开区税务局交纳工会经费的小微企业; 2、按《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落实中央有关疫情防控税费政策 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的通知》及上级工会相关要求,州总工会返还小微企业工会的工会经费为每半年一次,即7月受理1至6月所交工会经费返还申请,12月受理7至12月所交工会经费返还申请。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份数 提交方式 是否要电子材料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材料范本 填报须知
小微企业工会提交的工会经费返还申请报告原件 1份网上现场都可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湘西自治州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申请表(加盖企业工会公章的原件,一式三份)原件 3份网上现场都可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上缴工会经费入库票据(加盖企业工会公章复印件,一式三份)复印件 3份网上现场都可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小微企业工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加盖企业工会公章复印件一份)复印件 1份网上现场都可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申报流程
1、小微企业工会提出工会经费返还申请; 2、州政务服务中心“优惠政策兑现”窗口受理申请资料并进行初审; 3、州总工会对申请单位的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进行审核,采取上门核实申请单位从业人员、营业收入及固定资产情况。审核合格后,州税务局对申请单位提供的票据及所属时期进行审核; 4、州总工会对工会经费返还申请进行审批,确定返还意见; 5、州政务服务中心“优惠政策兑现”窗口向申请单位反馈审批结果; 6、州总工会将返还工会经费拨付至小微企业工会银行账户。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