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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申请培训补贴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培训补贴
实施主体 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兑现层级 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可继续实施,由符合条件的扶贫车间和参保企业申请。
办理方式 平江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复工复产政策兑现窗口
兑现成果形式 审核通过,享受以工代训补贴
政策类别 就业用工
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30-6296827
监督电话 0730-6293806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培训补贴 实施主体 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兑现层级 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可继续实施,由符合条件的扶贫车间和参保企业申请。
办理方式 平江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复工复产政策兑现窗口
兑现成果形式 审核通过,享受以工代训补贴
政策类别 就业用工 收费依据 暂不收费
办理地点 平江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复工复产政策兑现窗口 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30-6296827 监督电话 0730-6293806
政策依据
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以及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并开展以工代训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给予企业每人每月500元的培训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湘人社规〔2020〕5号)
申报条件
扶贫车间申报通过后,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扶贫车间,并开展以工代训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给予企业每人每月500元的培训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所需资金从职业扶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列支。
申报流程
人社局初审,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扶贫办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安排申请,由县财政局按规定拨付补贴资金。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 8:30—12:00,下午14:30—17:30;; 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