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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申请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实施主体 龙山县人社局
兑现层级 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2019年7月6日-2021年12月31日
办理方式 现场服务
兑现成果形式 反馈审查意见,资金拨付
政策类别 就业用工
办理时限 6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43-6230590
监督电话 0743-12345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实施主体 龙山县人社局
兑现层级 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2019年7月6日-2021年12月31日
办理方式 现场服务
兑现成果形式 反馈审查意见,资金拨付
政策类别 就业用工 收费依据 不收费
办理地点 龙山县人社局政务服务中心就业窗口 办理时限 6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43-6230590 监督电话 0743-12345
政策依据
大力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重点面向企业职工、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贫困劳动力、贫困家庭子女等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符合条件的人员给予生活费补贴。(湘政办发〔2020〕20号) 对《湖南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目录(2019—2021年)》(湘人社发〔2019〕17号)规定的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普遍提高50%。原有规定上浮的地区和人员,按原有比例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不叠加享受。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定为紧缺职业(工种)的,普调后其培训补贴标准上浮10%的规定仍继续执行。(湘人社规〔2020〕2号)
申报条件
1. 对与企业签订 1 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在职职工进行技能提升培训的企业。 2、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等培训重点群体开展了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的企业和培训机构。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份数 提交方式 是否要电子材料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材料范本 填报须知
企业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成立企业职工培训中心的批复复印件 2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职业培训办班备案登记表》原件 2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职业培训学员花名册》原件 2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培训方案、培训课时安排表原件 2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开班当月企业发放工资银行对账单(或工资表)复印件 2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参训员工《劳动合同》中第3、第9页复印件 2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理论培训视频、图片,实操培训视频、图片,结业考核视频、图片复印件 2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理论培训每天签到表、实操培训每天签到表复印件 2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结业考核安排表、结业考核签到表、结业考核试卷,结业考核成绩表或鉴定考核成绩表复印件 2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请表(单位) 》原件 2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人员名册》原件 2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补贴情况公示记录复印件 2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申报流程
1. 企业培训中心或培训机构提出申请; 2. 受理申请资料并进行初审,1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的转办,企业培训中心认定,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评估;(5个工作日) 3.开班申请,提前10个工作日向县就业服务中心职业培训服务科申请;(10个工作日) 4.培训结业考核结束后向县就业服务中心职业培训服务科递交培训补贴申请;(10个工作日) 5.县就业服务中心职业培训服务科接到企业或培训机构培训补贴申请后,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的审核,提出兑现初步意见;(20个工作日) 6.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培训补贴申报资料进行复核,并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申请材料报送县财政局社保科;(5个工作日) 7.县财政局10个工作日内落实兑现资金,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或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即时向申请企业或培训机构反馈审批结果。(10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