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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申请缓缴企业所得税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缓缴企业所得税
实施主体 国家税务总局临湘市税务局
兑现层级 省级/直属,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办理方式 预缴申报时,填写申报表相关行次
兑现成果形式 暂缓缴纳当期的企业所得税
政策类别 税费优惠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30-3050000
监督电话 0730-12345 0730-3050000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缓缴企业所得税 实施主体 国家税务总局临湘市税务局
兑现层级 省级/直属,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办理方式 预缴申报时,填写申报表相关行次
兑现成果形式 暂缓缴纳当期的企业所得税
政策类别 税费优惠 收费依据 不收费
办理地点 临湘市长盛西路333号临湘智慧政务大厅一楼“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30-3050000 监督电话 0730-12345 0730-3050000
政策依据
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按规定办理预缴申报后,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企业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 《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0 年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0 年第 10 号)
申报条件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2号)规定条件的企业。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按规定办理预缴申报后,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企业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份数 提交方式 是否要电子材料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材料范本 填报须知
在预缴申报时,小型微利企业通过填写预缴纳税申报表相关行次,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原件和复印件 1份网上现场都可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原件 1份网上现场都可提交查看详情 其他 查看详情
申报流程
在办税服务厅或电子税务局申报时填写申报表即可,无需其他环节和资料。纳税人进入湖南省电子税务局官网https://etax.hunan.chinatax.gov.cn/,登录后,在首页点击【我要办税】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