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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实施主体 华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兑现层级 省级/直属,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受理截止期限为2020年12月31日
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华容县阳光政务复工复产政策兑现专窗
兑现成果形式 资金直接拨付到企业账户
政策类别 就业用工
办理时限 6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30-2929260
监督电话 0730-2929513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实施主体 华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兑现层级 省级/直属,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受理截止期限为2020年12月31日
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华容县阳光政务复工复产政策兑现专窗
兑现成果形式 资金直接拨付到企业账户
政策类别 就业用工 收费依据 暂不收费
办理地点 华容县章华镇杏花村西路18号阳光政务中心(乘坐4路、6路公交车到阳光政务站下车到达) 办理时限 6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30-2929260 监督电话 0730-2929513
政策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第三点第(九)条:对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2.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十六条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20号)第二点第(三)条:对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或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给予1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受理截止期限为2020年12月31日。
申报条件
2020年1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之日起,岳阳市吸纳持《就业创业证》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月发放工资(不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并为其按时足额缴纳了一年以上社会保险费的企业;2020年1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之日起,岳阳市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月发放工资(不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并为其按时足额缴纳了一年以上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经批准可缓缴的企业在申请此项补贴时可视同为按规定缴纳了社会保险费)
申报流程
参保地缴费级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本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