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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申请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实施主体 国家税务总局湘潭县税务局
兑现层级 省级/直属,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2023年12月31日
办理方式 1、通过湖南省电子税务局申报https://etax.hunan.chinatax.gov.cn/ 2、办税服务厅申报
兑现成果形式 减免增值税
政策类别 税费优惠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12366
监督电话 0731-57872366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实施主体 国家税务总局湘潭县税务局
兑现层级 省级/直属,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2023年12月31日
办理方式 1、通过湖南省电子税务局申报https://etax.hunan.chinatax.gov.cn/ 2、办税服务厅申报
兑现成果形式 减免增值税
政策类别 税费优惠 收费依据
办理地点 湘潭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厅“六稳”“六保”政策兑现窗口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12366 监督电话 0731-57872366
政策依据
自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金融机构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法之一适用免税:(一)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的,利率水平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50%(含本数)的单笔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50%的单笔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缴纳增值税。(二)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单笔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中,不高于该笔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50%(含本数)计算的利息收入部分,免征增值税;超过部分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缴纳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91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
申报条件
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份数 提交方式 是否要电子材料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材料范本 填报须知
申报流程
正常增值税申报流程。
办理时间
1、网上申报:全天 2、窗口申报:法定工作日,各地办税大厅办公时间可登陆湖南省税务局网站,通过【纳税服务】-【办税地图】路径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