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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实施主体 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兑现层级 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长期有效
办理方式 人社部门窗口
兑现成果形式 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及相关资料进行调查审批交银行放贷
政策类别 就业用工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30-6296821
监督电话 0730-6296821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实施主体 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兑现层级 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长期有效
办理方式 人社部门窗口
兑现成果形式 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及相关资料进行调查审批交银行放贷
政策类别 就业用工 收费依据 暂不收费
办理地点 平江县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30-6296821 监督电话 0730-6296821
政策依据
支持劳动者依托平台就业,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平台就业人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湘政办发〔2020〕20号)
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身份符合政策扶持对象范围:政策规定申请人必须是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或就业困难人员或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或刑满释放人员或高校毕业生或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或网络商户或返乡创业农民工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或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另外自财金〔2020〕21号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新发放贷款,应将下列群体纳入支持范围:一是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体工商户;二是贷款购车专门用于出租运营的个人;三是贷款购车加入网络约车平台的专职司机(需平台提供专职司机“双证”等证明材料);四是符合条件的出租车、网约车企业或其子公司。 (二)申请人及其配偶信用良好,提交贷款申请时除房贷、车贷、助学贷款、扶贫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应没有其他贷款; (三)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 (四)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一定的自有资本金; (五)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六)自筹资金不低于项目所需资金的40%; (七)原则上应通过创业培训,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份数 提交方式 是否要电子材料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材料范本 填报须知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原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详情
营业执照或者承包合同复印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婚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就业创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个人征信报告原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经营场地证明或自有产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反担保证明及反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申报流程
个人将《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送至创业担保贷款业务窗口申报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