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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申请育秧成本补助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育秧成本补助
实施主体 蓝山县农业农村局
兑现层级 省级/直属,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早稻集中育秧及机插秧机抛秧作业完成,经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验收后6月底前拨付补助资金
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兑现成果形式 资金直接拨付到企业账户或农户惠农明白卡一卡通账户
政策类别 财政奖补
办理时限 6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46—2226159、0746—2226167 (蓝山县政务服务中心)、0746一2227156(蓝山县农业农村局粮油股)
监督电话 12345(县长热线)、0746—2217450(优化经济环境办公室)、0746—2226151(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监督考核股)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育秧成本补助 实施主体 蓝山县农业农村局
兑现层级 省级/直属,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早稻集中育秧及机插秧机抛秧作业完成,经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验收后6月底前拨付补助资金
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兑现成果形式 资金直接拨付到企业账户或农户惠农明白卡一卡通账户
政策类别 财政奖补 收费依据 暂不收费
办理地点 蓝山县政务中心“一件事一次办”复工复产政策兑现专窗 办理时限 6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46—2226159、0746—2226167 (蓝山县政务服务中心)、0746一2227156(蓝山县农业农村局粮油股) 监督电话 12345(县长热线)、0746—2217450(优化经济环境办公室)、0746—2226151(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监督考核股)
政策依据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抓好早稻生产的紧急通知》(湘政办明电〔2020〕15号),在全省66个早稻生产重点县市区实施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300万亩,要求有关县市区将面积任务落细落实到专业化育秧主体。省财政按照每亩大田6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对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的机插秧、机抛秧服务,按照每亩大田40元的标准给予作业补贴
申报条件
全省66个早稻生产重点县市区内开展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育秧方式为机插秧或抛秧,抛秧秧田面积1.5亩以上、机插秧秩田面积0.4亩以上,相对集中连片、秧苗长势良好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份数 提交方式 是否要电子材料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材料范本 填报须知
申请育秧成本补助的报告原件 1份网上现场都可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申报流程
申请人向蓝山县政务中心一件事一次办复工复产政策兑现专窗提交申请——事项相关部门协同办理——根据申请人选择,可以通过窗口领取或EMS邮寄办理结果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