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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申请免缴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免缴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
实施主体 保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兑现层级 省级/直属,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2020年2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办理方式 窗口现场服务
兑现成果形式 操作系统完成“中小微”划型标识后将数据推送至税务部门,由税务部门收费(职工个人应缴部分)后,单位部分免缴。
政策类别 就业用工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43-7723883
监督电话 0743-12345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免缴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 实施主体 保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兑现层级 省级/直属,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2020年2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办理方式 窗口现场服务
兑现成果形式 操作系统完成“中小微”划型标识后将数据推送至税务部门,由税务部门收费(职工个人应缴部分)后,单位部分免缴。
政策类别 就业用工 收费依据 不收费
办理地点 地点: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州社保中心窗口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43-7723883 监督电话 0743-12345
政策依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对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底。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单位方式参加三项社会保险的,继续参照企业办法享受单位缴费减免和缓缴政策。(人社部发〔2020〕49号) 《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9 号)
申报条件
符合中型、小型、微型划型标准的企业(在社保中心参保的企业)。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份数 提交方式 是否要电子材料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材料范本 填报须知
申报流程
1.已经划型标识为“中小微”的企业和以单位方式缴费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不需要单位提供申请材料; 2.对划型有异议的企业可向州人社局提交参保单位划型变更申请审批表,非企业单位还需提交本单位登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新参保且统计部门未划型的企业,向州人社局提出申请划型(标识)。具体提交以下资料: (1)单位申请报告原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2)单位基本情况;(3)告知承若办理划型(标识)申请初核表 ;(4)湖南省社会保险参保划型告知承若制《告知书》和《承若书》。(5)以单位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还需提供单位(组织)登记设立或批准设立的文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