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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实施主体 资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兑现层级 省级/直属,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2020年12月31日
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兑现成果形式 补贴兑现
政策类别 就业用工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35-3225836
监督电话 0735-3322281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实施主体 资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兑现层级 省级/直属,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2020年12月31日
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兑现成果形式 补贴兑现
政策类别 就业用工 收费依据
办理地点 资兴市阳安西路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依申请惠企政策兑现综合窗口受理,转市政务中心二楼失业保险窗口(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股)办理。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35-3225836 监督电话 0735-3322281
政策依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发〔2020〕3号)对符合条件的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其中深度贫困地区返还60%)。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十六条措施>的通知》 (湘政办发〔2020〕20号 ) 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标准最高可提至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受理截止期限为2020年12月31日。
申报条件
参保企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份数 提交方式 是否要电子材料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材料范本 填报须知
用人单位稳岗返还申请表原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政府部门核发 查看详情
申请报告,稳岗措施原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不裁人的承诺书原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申报流程
申请人申请(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受理(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初审申请材料)→市政务中心二楼失业保险窗口审核→资兴市人社局、资兴市就业服务中心审批→办结(符合条件、资料齐全的)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